常山南方水泥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已阅读:31282 次      发布时间:2022-06-2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常山南方水泥铁路专用线工程

建设单位: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常山南方水泥铁路专用线在辉埠站九江端咽喉区接轨,在何辉公路上折向北,直线引入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全长约1.79km;厂区站共设6股道,其中装卸线4股,走行线1股,故障车存放线1股,预留专用线2股发展条件。本专用线设计年度运量为170万吨/年。项目铁路输运货种为烟煤、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

建设地点:衢州市常山县

建设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菱湖溪水体水质;主要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沿线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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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路基、场站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打桩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1处敏感点因其他工程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本线实施后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同时其他工程已采取措施,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标准。

2、环境振动

预测表明营运期本线两侧区域可满足相应的的标准。

3、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原煤卸车和水泥装车废气,项目采用了新型负压封闭式垂直螺旋卸煤机、清扫机降低卸煤环节扬尘,并对卸车、装车、传输环节均设置了除尘装置,达标排放。经预测污染物厂界浓度和对敏感目标的贡献浓度均达标,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火车运输替代汽车运输可减少道路二次扬尘量,有利于改善区域的大气环境。

4、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路基、桥梁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卫生设施,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污水主要厂区站初期雨水和新增定员生活污水,厂区站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新增定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深度处理后回用。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环境造成影响。

6、生态环境

本工程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施工过程中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须落实水土保持、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加强管理养护,保持专用线良好的技术状态,尽量采用灯光信号、不鸣笛。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线路养护,新增定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深度处理后回用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点。

运营期做好扬尘管理,减少厂区站物料抛洒,加强管理保持除尘设备良好技术状态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做好项目平衡,建筑垃圾分类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部分按要求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尽量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常山南方水泥铁路专用线工程符合相关规划,符合产业政策。本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常山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实施是调整运输结构满足大宗货物"公转铁"趋势的需要,也是降低大气污染排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本项目建设主要产生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通过落实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570-5096666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石姆岭村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0571-87990428   杭州余杭区联创街199

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0570-5185128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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