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改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上畈村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厂区内 | 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改项目,总投资2531.95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入窑焚烧,不外排。 2、废气:窑尾废气经"低氮燃烧+分解炉助燃空气分级燃烧技术+窑灰-石膏法脱硫技术+精准SN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00m、128m排气筒高空排放;预处理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输送系统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实验室废气经收集送"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3、设备噪声:①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②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4、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类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合法、合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63155731传真:63155729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